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问题第四项整改情况公示
2023-08-31 11:15:42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王莉君 |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湘潭市贯彻落实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问题第四项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砂石土矿环境问题整治不力。近年来,省政府相继部署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等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专项督察发现,砂石土矿环境问题仍然大量存在,部分矿山开发建设标准不高,污染防治水平较低,大部分矿山开采过程中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扬尘污染、废水直排、水土流失、侵占林地等现象较为严重。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实施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强化矿山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严格查处矿山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1. 形成砂石土矿绿色规模效应。进一步落实砂石土矿专项规划,规划面积不低于0.1平方公里的开采区块占总数85%以上。2022年年底前,所有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新设采矿权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2. 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矿山废水、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防治。按照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3. 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生产矿山须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做到“边开采、边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分期验收制度。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受理其申请新的采矿权许可证或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督促矿山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对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由林业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科学规划、重新布局,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实现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实施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全市砂石土矿山保留至18家;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目前已建成绿色矿山8家。强化矿山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严格查处矿山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1. 形成砂石土矿绿色规模效应。科学编制了《湘乡市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2019年—2025年)》(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规划),通过科学规划、重新布局,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实现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我市砂石土矿专项规划首批得到省厅批复实施。通过专项整治,全市砂石土矿山数量减少至18家,关闭退出22家,关闭退出矿山按“一矿一策”原则稳步有序关闭退出,注销采矿许可证21家。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通报表扬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筐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7号)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通报表扬。进一步完善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我市规划18个砂石土矿区块(其中包含5个页岩砖厂),规划面积不低于0.1平方公里的开采区块占砂石矿(除页岩砖厂外)总数92%,生产规模30万吨/年以上的砂石矿(除页岩砖厂外)占总数的100%。我市已建成绿色矿山8家,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其他为省级绿色矿山,2022年年底前所有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新设采矿权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 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矿山废水、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防治。按照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实行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批复制,要求我市生产矿山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并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出具批复意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批复意见组织生产。

3. 坚持“边开采、边治理”。我市要求湘钢、南方水泥、韶阳、仨匠、兴成5家矿山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其中湘钢、韶阳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已通过市局批复公示,南方水泥、仨匠、兴成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正在编制中。严格遵循“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的原则,对所有生产矿山企业就省生态保护监管系统进行了专门的培训,现所有生产矿山均已在省生态保护监管系统进行登记注册,并要求矿山企业配备熟练的电脑操作员专门进行省厅生态保护监管系统的填报。目前,已对兴成、龙腾、福旺、金富祥、仨匠、高坊、立鑫、韶阳、海泡石9家矿山企业进行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并已验收通过。

4. 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对非法侵占林地的,由林业部门依法查处到位。经市林业局调查核实,海泡石、兴成、永鑫、立鑫、众力、鑫碧、韶阳、龙腾、福旺、金富祥10家矿山现开采范围办理了长期征占用林地手续,且没有超越审批红线使用林地;永安、粤光等非煤矿山可恢复植被地方进行了复绿;仨匠、惠峰非法占用林地已进行处罚正在办理长期使用林地手续;双娄、宝峰等非煤矿山非法占用林地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初步审核意见与公示情况

1. 经审核,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申请销号。

2. 已公示。

五、今后工作打算

1. 按照《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2023年非法采矿洗砂和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乡政办发〔2023〕8号)要求,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强力推进我市砂石土大型矿山的挂牌上市工作,对资源品味好、储量大的矿山加快扩界新设工作,推进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做大做强砂石产业,加速我市矿业的转型升级。

2. 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所有在产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扩界、新设矿山正式投产满15个月内建成并申报绿色矿山。

3. 继续做好非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工作。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的林地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办好林地占用手续。

4. 继续严格执行矿山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制度。

湘乡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责编:王莉君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湘乡网特别推荐
时政要闻
推荐

  下载APP